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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27日完成讨论《修改第15/2008号行政法规〈传染病强制申报机制〉附件》行政法规草案,法案明确将猴痘纳入应在具备申报条件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申报的疾病。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此前,澳门已颁布第9/2022号法律《修改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附件的传染病表》,将猴痘纳入澳门特区传染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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