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重要官员自缢身亡 曾任梅州市委副书记

来源: 搜狐2018-08-07 15:14:00
  

8月6日深夜,据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梅州发布”消息:8月6日上午,梅州警方接报称,梅江区某小区一男子自缢。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昏迷人员为彭耀新(男,56岁,现梅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已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彭耀新系自缢身亡。

在此之前,彭耀新担任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据《梅州日报》7月28日报道,7月26日至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梅州市调研法院工作,彭耀新以该身份参加了相关活动。

同在7月27日,梅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中共梅州市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后据梅州新闻联播电视画面显示,彭耀新参加了此次会议。

7月31日,梅州市召开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据当地新闻联播电视画面显示,彭耀新已不在主席台就坐。8月2日上午,梅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彭耀新也没有出席。

上述“梅州发布”通报显示,7月底还担任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彭耀新,自缢身亡前已调任梅州市政协党组成员。

彭耀新长时间任职梅州,李嘉也曾长期在梅州工作,任市长、市委书记。今年7月底,广东省委巡视组刚完成对梅州市的巡视反馈。

彭耀新出生于1962年5月,广东省兴宁市人。

1980年9月后,彭耀新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专业大学学习,获哲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后,任嘉应教育学院教师;1988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教员。

1988年10月,他进入梅州市委宣传部工作,担任理论科干事,后长期任职于该单位。1998年5月后,他调任兴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后任兴宁市委副书记。

2003年1月后,彭耀新调任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后任区长、区委书记。

2008年,彭耀新任梅州市委秘书长,并进入市委常委班子,并在2012年7月同时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2016年11月,在梅州市委换届中,彭耀新当选为梅州市委副书记,并兼任政法委书记。

李嘉于2003年任职梅州,2007年开始担任梅州市长,2010年任梅州市委书记,2012年调任珠海。

上述履历显示,彭耀新进入市委常委班子时,李嘉正担任梅州市长;李嘉任梅州市委书记期间,彭耀新担任了两年的市委秘书长。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注意到,今年以来,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一直是广东省的重点工作。

今年7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广东省委反馈巡视情况时,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武在平指出,广东“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够彻底,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等问题仍然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武在平提出,广东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表态称,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随即,7月23日,广东省召开全省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提出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与此同时,7月底,广东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梅州市委反馈巡视情况时,也提到了“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问题。

今年3月7日至5月15日,广东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梅州市进行了巡视。广东省委第九巡视组组长王晓超在巡视反馈时指出,梅州市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一度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市委党内政治生活缺乏生气,“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现象较为突出,干部队伍中“认大哥、捧大姐、傍老板、搞运作”等潜规陋习仍在惯性运行。

此外,巡视组指称梅州市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依然严峻,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造成的违规调动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依然存在。

王晓超称,巡视期间,梅州市委敢于直面问题,不遮丑不护短,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立行立改,经巡视组督促,加大力度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对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

彭耀新简历

彭耀新,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后,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专业大学学习,获哲学学士学位;

1984年7月后,任嘉应教育学院教师;1988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教员;

1988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干事;

1991年10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

1993年6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6年9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团长(其间:1995.09-1998.07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8年5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1年6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

2003年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3年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4年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书记,2004年3月兼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8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秘书长;

2008年12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2012.07兼任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3年7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6年1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广东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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