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次选派监狱民警 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 宁波市政府网站2018-03-10 14:36:28
  

作为浙江省4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从黄湖、望春监狱选派14名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些民警3月9日正式到岗。这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的有益探索和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监地衔接协作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进程,为法治宁波、平安宁波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1月16日,浙江省司法厅下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选派监狱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确定杭州、宁波、金华、衢州四个试点城市。根据《意见》精神,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选派监狱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明确选派监狱民警主要工作职责是参与社区矫正相关执法行为、参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其他需要协助的社区矫正工作。

第一批选派民警经培训后,于3月9日起开展工作,派驻民警工作为期一年。

关键词: 宁波 民警 监狱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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