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30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民政部日前正式确定并公布了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我省5地入选。
经自愿申报、考察推荐和遴选验收等环节,民政部确定北京市通州区等23个县(市、区、旗)、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等7个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103个村(农村社区)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其中,我省5地入选,包括成都市温江区、江油市大康镇官渡村、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泥窝社区、遂宁市蓬溪县常乐镇拱市村、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永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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