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草根”组织壮大社区正能量

来源: 经济日报2018-02-01 10:17:32
  

夕阳再晨组织花园路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花之蕾”青少年服务队开展牡丹园文明小屋义诊服务。 (资料图片)

说起社区社会组织,真的有点陌生。不过在城市中,人们也发现身边这样的“组织”越来越多。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更多“热心肠”的人被聚合在一起,很多“暖人心”的事不再是偶发事件,这样的城市“组织”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未来城市中又将活跃着哪些身影?

日前,民政部下发的《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什么是社区社会组织?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如何?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城市管理又将发挥哪些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身份”更清晰

《意见》首次提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为社区社会组织发挥正能量提供了广阔空间

说到社区社会组织,很多人可能有点陌生。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从规范化管理视角,可以把社区社会组织分为正式注册的组织、在街道(乡镇)或社区(村)备案的组织、未注册也未备案的组织,后两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草根’组织。”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耿云介绍。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石国亮提出,《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同时根据社区发展的新要求,提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作用,标志着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定位和评价更加积极,为其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像红旗宫尹社区地势偏僻,又是廉租房小区,居民生活单调枯燥,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利用辖区资源,创办了河北省首家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通过引入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探索出一条多元化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副局长李秀菊表示,通过居民群众“点菜”,党委政府“买单”,有效解决了社区居民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

“草根”组织蓬勃发展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正式登记的比例稳步上升、备案组织逐步增多,但从总体看,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那么,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如何?

耿云指出,目前,民政部还没有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专门的统计,北京等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查询制度。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

“根据之前对北京地区的调研,在北京一个处于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街道,其下辖各社区社会组织平均数量为6个左右。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这一目标是可行的。”耿云说。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存量的社区社会组织中,小部分达到登记条件的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但也存在大量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无法纳入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这些“草根”组织发展迅速,扎根社区,骨干成员大多是本地居民,适宜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和社区(村)居委会负起责任。

“据估计,我国大约有300万个‘草根’社会组织,其中大部分在城乡社区开展活动。《意见》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界定,不仅有利于让‘草根’社区社会组织获得合法性的认定,更有利于壮大社区社会组织的力量,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石国亮说。

量变到质变难度可不小

目前城市社区的“草根”社区社会组织数量非常庞大,但大多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完备政策体系也尚未形成

石国亮认为,目前扎根城市社区的“草根”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确实非常庞大,但是不得不承认,整体发展良莠不齐,特别是自身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相对不足。利用“互联网+公益创业”思维,2011年,已是北京市夕阳再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的张佳鑫创立了“夕阳再晨”公益组织,采取“社工+义工”的服务模式,目的是让社区老人跟上信息时代。“我们在服务的过程中看到,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人员构成还是以中老年人为主,组织人员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差异很大,普遍水平不高,难以满足社会组织基本的制度化和专业化要求。”张佳鑫说。

石国亮认为,“草根”组织的负责人和骨干力量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奉献颇多,发展社会组织的经验较为丰富,但他们对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认知较弱、法治意识较为淡薄。耿云进一步指出,目前,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即便是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虽然在形式上成为法人,但一些组织现实中缺乏与社会组织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在理事制度、监督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范性都有待提升。而备案或未经登记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制度建设就更为薄弱。

除了人员方面,社会组织的服务还需要配套的场地、资金支持,而不少社区社会组织的筹资和项目承接能力还非常欠缺。受访专家指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植根于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因其成长历程相对短暂、规模和能力相对弱小,其潜在作用和应有地位还没有被各方面充分认可。

“一方面,不同类型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以文体类、教育培训类居多,公益类、维权类偏少,在发挥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的建设性功能上还比较薄弱。另一方面,许多社区社会组织在经费、场地等方面对政府过度依赖,导致社区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耿云说。

此外,“目前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措施呈现碎片化、临时性等特点,尚未形成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完备政策体系”。石国亮说。

组织建设也得有“套路”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既需要国家层面的系统支持,也需要社会组织更专业和规范化的运作,更需要社会公众的深度认知和参与

针对城市社区社会组织面临的诸多问题,耿云认为,要充分认识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政府的培育和扶持力度,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组织培育与孵化、税收减免等相关制度。同时要转变管理方式,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石国亮认为,对基层社会组织的管理,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过去的固定思维中,而应该拓展到信息社会的广泛空间中来。

“基层党委和政府对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是建立支持措施的前提和基础。建议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社区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具有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同时,将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纳入社区发展的总体规划,使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社区的发展。”石国亮说。

“面向基层的社会组织,一定是以百姓需求为出发点,自发自愿的,通过专业的运作和规范化服务成立社会组织,更加持续、高效、高质量地为社区提供服务。”张佳鑫建议,在国家层面,建议配套进行政策理论的宣传倡导,提升社会公众对“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知晓率和认知程度;从区县层面,应小步快走,稳扎稳打,针对老旧城区、回迁小区、城乡接合区等各类型区域实行分批试点,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推出一个。同时,基层社区代表应紧密围绕社区需求,整合社区资源和驻区企业资源,联络社区社工和居委会,逐步从“学习者”“参与者”过渡到“发起者”“组织者”和“运营者”。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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