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在线2月1日讯
(通讯员 张新兵)1月31日下午,泗水县城管执法局组织用车单位负责人和全体驾驶员召开了“2018年度驾驶安全教育会议”。会上宣读了《泗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并与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人及驾驶员签订了《车辆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用车责任。
会议强调,用车单位负责人是车辆管理使用的主要责任人,驾驶员是车辆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在日常管理使用过程中,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车辆。一要遵守交通法规。要存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规矩,做到不超速行车、不越线行车、不开英雄车、不违反交通标志。二要遵守使用规定。做到“一动三检”,即每次动车都要在行驶前、行驶间隙、行驶后进行检查,要精心维护保养,保持车辆卫生清洁。三要遵守纪律规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区域用车。四要遵守道德规范。要文明行车,不乱按喇叭、乱鸣警笛、抢道乱行,时刻维护公职人员形象,争做政府和城市管理者的代言人。
用车单位负责人和驾驶员纷纷表示,要坚决落实用车管理规定和局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驾驶员职责,以高昂的姿态投入到新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中去,向人民群众展示人民城管的良好形象,为全县城市发展、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鲁商网发表的言论,我们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泗水网络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