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扎实开展城区自备井综合整治行动

来源: 2017-12-11 18:05:15
  

东方圣城网讯(通讯员 兰鑫)近日,泗水县为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保护地下水资源,确保居民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等法律法规。对泗水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进行综合整治,成立了泗水县城区自备井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泗水县城区自备井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对县城区取水的单位或个人,涉及工矿企业、餐饮、医院、学校、宾馆、洗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洗车等行业经营性自备井进行整治。城区自备井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先通(公共供水)水后封(自备)井,先自封后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实施步骤共分五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通过电视台滚动播放字幕,通过微信、短信发放信息,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自备井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抽调县水利局、住建局各20名工作人员,对自备井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台账。二是自行申报及自行封停阶段。队符合保留自备井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在10月16日前到县城区自备井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必须封停的自备井由使用者自行封停。三是分类处理、有序审批阶段。所有调查的自备井按照用途、取水量、水质进行分类处理。对有取水许可手续,管理不规范的,督促其完善设施,加强管理;对符合保留自备井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审批;对不符合保留自备井条件的取水户下达限期封停通知书。四是集中封停阶段。依据分类处理的意见,对需要封停自备井的取水户下达限期封停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封停,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封停的,不予处罚。对逾期仍未封停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强制封停,封井费用由取水户自行承担,并依法进行处罚。五是总结验收阶段。由县城区自备井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对自备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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