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证券因风险管理不完备被罚

来源: 网易号外2022-01-14 16:40:14
  

号外 陈齐乐

2022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公告《关于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称,宏信证券存在3项违规行为:一是风险监测系统未覆盖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且对其他各类风险的监测未集成在一个风险管理系统中;二是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不足,企业风险管理平台存在未处理的预警信息,公司也未及时对预警阈值进行评估和完善;三是压力测试机制有待健全,未进行多情景设置;四是公司风险指标体系中未包含风险容忍度,未实现对市场风险主要风控指标的逐日监控。

四川证监局认为宏信证券信息技术系统保障不足,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备,违反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并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宏信证券改正。

作为四川本土老牌券商,宏信证券成立于2001年8月。其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四川银保监局曾发布公告称,宏信证券实控人四川信托“公司治理失效,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管理层漠视监管法规,以隐蔽方式大量开展违规业务,风险不断累积,经营陷入困境,严重损害信托产品投资者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不能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不利影响”;随后,四川银保监局宣布派驻工作组“管控”四川信托。

宏信证券的经营相对独立于其大股东,因此四川信托陷入流动性危机后,宏信证券未受其影响。同时,四川信托方面曾多次向投资人表示将出售宏信证券股权以回笼资金,但自2020年5月以来,该转让未出现实质性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8月,宏信证券自身也因违规新增表外代持、合规风控失效等违规行为遭到四川证监局处罚。

彼时,四川证监局发布的处罚公告称,宏信证券旗下“宏信信成1号”、“宏信龙江1号”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委托其他机构代持,但未按资管计划自持债券进行核算,也未统一纳入规模、杠杆、集中度等指标控制;同时,其定向资管产品欣睿(正回购)、定向资管产品葫芦岛4号(逆回购)分别与国通信托同日内开展同一标的债券、券面总额相等、回购期限相同的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笔交易存在1%的价差,合规风控未予以预警核查,合规风控存在异地展业稽核审计次数不足、质押券信用等级低于投资要求未予关注、债券交易询价留痕监控不到位、中后台部门未设置交易明细核对专岗、部分回购交易首期质押率超300%等问题。

据此,四川证监局要求宏信证券处罚相关责任人吧,并对该公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关键词: 信托 债券 证券 宏信 代持

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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