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停止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来源: 北京商报2021-09-24 00:33:0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王晓)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责任编辑:李盼(EN057)

关键词: 广电总局 要求 停止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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